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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寶雞市市級文明工地

      發布時間:2019-12-03

      寶雞市建設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激勵施工企業爭優創先,推進文明工地建設,提高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寶雞市城鄉建設規劃局《關于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寶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應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達到我市先進水平,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第三條、寶雞市建設施工文明工地的申報和評審活動遵循自愿、科學、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與工業建筑工程。


      第二章 驗收評審組織機構


      第五條、寶雞市城鄉建設規劃局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市級文明工地驗收評定及管理工作,并成立寶雞市創建文明工地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為:局質安科、局市場科、市質安站、市招標辦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質安科,日常工作委托寶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市質安站)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寶雞市文明工地驗收、評審堅持“驗評分離”“動態監管”的原則。驗收時市城鄉建設規劃局牽頭組織,市質安站抽調專業技術人員配合驗收。驗收人員一般由人組成。即抽調市質安站監督人員1名,縣(區)站監督人員1名,專家庫專業技術人員2名。


      第三章 備案及驗收申報


      第七條、各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0.00以下備案規定,逐級進行備案,逾期不予受理。市屬工程向市規劃局質安科申報備案。各縣(區)區域內的工程,經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上報至市規劃局質安科備案。有條件的應逐級實現網絡系統備案。(http://www.bjgh.gov.cn/),備案辦理完畢同時抄送一套完整備案資料至市質安站。

      備案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寶雞市文明工地登記備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必須在2000平方米以上,工業廠房不受面積限制。工程規模未達到上述規定,但在創建文明工地標準化方面成績特別突出的工程。)

      (二)施工許可證、工程質監委托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

      (三)創建文明工地計劃書及措施;

      (四)施工企業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項目經理B證和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員上崗證及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五)特種設備備案登記證及安全生產備案表。

      (六)1萬平方米以下工程設一名項目經理,1-3萬平方米的工程設一正一副兩名項目經理;3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設一正兩副三名項目經理;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設不少于一名安全員,1-3萬平方米的工程設不少于兩安全員,3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設不少于三名安全員。

      (七)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申報,聯合承包的由聯合體共同申報備案以上備案資料必須統一裝訂,申報市級文明工地報三份。(申報省級文明工地需提供四份)

      第八條、工程主體封頂以后,施工企業對該項目自查驗收合格后方可申請市級"文明工地"驗收,并附自查資料及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各縣(區)工程由轄區建設局或其下設的創建文明工地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以文件形式申報驗收。

      第九條、凡工程施工過程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及安全死亡事故。以及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或受到通報批評、處罰的施工現場不得申報驗收文明工地。


      第四章 驗收評選


      第十條、寶雞市創建文明工地領導小組在七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時驗收組負責人組織參與驗收的人員對工地進行評價、按照《寶雞市文明工地標準》客觀公正打分形成小組統一意見,向工程責任主體單位進行反饋。對不夠條件的工地現場予以否定,對基本符合條件的工地進入動態監管的在建市級文明工地。

      第十一條、檢查驗收人員要秉公辦事,嚴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撤銷其驗收資格。

      第十二條、寶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定期將市級文明工地驗收資料匯總上報,市創建文明工地領導小組每半年對驗收的市級文明工地進行研究評審。創建文明工地領導小組結合日常監管實際情況確定文明工地項目。

      第十三條、陜西省級文明工地從市級文明工地中推薦產生。


      第五章 表彰獎勵


      第十四條、評選出的寶雞市文明工地工程由寶雞市城鄉建設規劃局以文件形式命名,并向承建工程的施工、項目經理頒發獎牌和獎證和加分卡。并在寶雞市城鄉建設規局網及寶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網站上予以公告表彰。對已經命名的市級文明工地如不能保持市級文明工地標準,立即取消其市級文明工地稱號。

      第十五條、榮獲寶雞市文明工地稱號的工程將按照寶雞市城鄉建設規劃局《關于建立創建優質工程和文明工地激勵機制的通知》的文件規定在招投標中相應加1分。獲得寶雞市文明工地現場會“觀摩工地“在招投標中相應加1.5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寶雞市創建文明工地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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